近日,德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,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许某某。
经依法审查查明:
2015年9月,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伙同岑某某、陆某某等人,分别以给带路费、收购电脑配件有差价赚等借口,用冥币和杂物充当诈骗道具,骗取了受害人黄某某人民币2万元。
据办案人员介绍,嫌疑人先用支付“带路费”物色受害人,随后与同伙扮演“盘下东西出售给第三方获利”的方式,用“十万元利润”打动受害人,让受害人出钱购买诈骗道具骗取钱财。
目前,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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